墨西哥電子電氣法規更新
根據2018年10月23日《墨西哥聯邦官方雜志 》(Diario ofde la Federacion, DOF) 和2月28日的一項修正案,進入墨西哥市場的電子和電氣產品法規有重要變化。現在,所有進入墨西哥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都需要獲得NOM認證, 這對于以墨西哥為市場的制造商、出口商和進口商及零售商都有影響。
一些主要的變化包括:
● 產品必須符合與其8位數HS編碼相關的NOM標準。
● 2019年6月之前簽發的沒有帶HS編碼的證書,必須要重新簽發。
● 海關將強制確認NON-208認證證據。
● 企業間采購的電子電器產品將不再被豁免NOM認證。
● 取消對使用高度專業化設備(HSE)的申請人的數量限定。
新一輪GSO NB會議將在土耳其召開
“低電壓電氣設備的GSO NB機構合作小組”(GNBCG) 是由授權為進入阿拉伯海灣地區的家用電器產品提供G-mark認證的機構組成。該合作小組的第6次會議將于今年9月16日至18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舉行。
GNBCG 共有3個工作組,即 WG1 -解釋GSO要求,WG2 -制定符合性評價程序,WG3-改進跟蹤系統。
此次工作小組會議的議題包括:
◆ 總結2018年11月發布的“維護G-mark證書的有效性”的實施進展情況。
◆ 協調區域性認證方案和國家認證方案之間的關系。
◆ 協調區域性GSO要求與沙特阿拉伯國家要求的一致性,避免沙特拒絕由非SABER 系統注冊的NB機構簽發的G mark 證書。
◆ G-Mark法規和證書在卡塔爾的實施和接受情況。
◆ 依據現有的GSO 低壓電器海關指南,再次討論“List 2”中空調類產品的范圍。
◆ 更改證書持有人或制造產地的程序。
◆ 測試報告有效性和測試實驗室選擇的判斷標準。
◆ 如何在海灣在線跟蹤系統中標注系列產品的多組參數、尺寸和HS-codes 。
中國RoHS將實施合格評定制度
為了控制和減少電子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,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推出的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》簡稱中國RoHS 2.0,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。和歐盟RoHS一樣, 中國RoHS2.0 也是限制6種有害物質的含量。
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》分兩步實施:
第一步:加施綠色e標識及信息公開表。
第二步:2019年11月1日起,執行基于“達標管理目錄”的符合性評估系統。
第一批“達標管理目錄”由MIIT于2018年3月份發布,包含12類產品,如冰箱(容積≤800L),空調(額定制冷量≤14000W),洗衣機(干衣量≤10公斤),打印機(印刷幅面≤A3,且印刷速度≤60張/分鐘),復印件(印刷幅面≤A3,且印刷速度≤60張/分鐘),傳真機,電視機,監視器,微型計算機,移動通信手持機,電話單機。
2019年5月,MIIT正式宣布符合性評估系統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強制執行。
符合性評估有兩種方式:
1、申請自愿性RoHS認證:由認可的實驗室檢測并經指定認證機構簽發證書。獲得自愿性RoHS認證的產品,需要在產品上標如圖一的綠色標志,右邊框內標發證機構的名稱。
2、符合性聲明,即SDoC程序:制造商依據相關標準和技術要求確認產品的符合性后,依據《供方符合性聲明執行規則》進行自我符合性聲明。并于產品投放市場后30日內,在公共服務平臺完成符合性信息報送。執行SDoC 程序的產品需標識如圖二的標志, 標志右邊的框內寫“供方符合性標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