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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照明產品:越南強制實施CR Mark認證111
發表時間:2020-03-05 17:23 2020年6月1日起,越南開始對LED照明產品的安全和EMC管控,強制實施CR Mark。 2019年9月越南科學技術部(MOST)發布Circular No.08/2019/TT-BKHCN,批準了對LED照明產品的安全和EMC要求的技術法規QCVN19:2019 / BKHCN,實施CR Mark認證。 從2020年6月1日起,國產和進口的LED燈必須滿足安全和電磁干擾(EMI)要求 (QCVN19: 2019/BKHCN的第 2.1.2; 2.1.3及2.2.1); 從2021年6月1日起,國產和進口的LED燈必須滿足QCVN19:2019 / BKHCN的所有要求:包括安全, EMI和EMS; 鼓勵個人和公司自2019年12月31日起根據QCVN19:2019 / BKHCN 自愿申請LED燈的認證。 LED燈泡、LED燈管、LED筒燈和LED燈具均在此QCVN19:2019 / BKHCN技術法規的范圍之內,也可根據海關編碼判定,如下表: ![]()
![]() 由于QCVN19:2019 / BKHCN法規較新,越南當地多家實驗室都在申請測試資質擴項之中,現階段尚無一家實驗室同時具備safety和EMC標準完整的測試資質。隨著后續當地測試能力和實施細則的進一步完善,建議廠商密切關注,在6月正式強制實施前,預留好足夠時間盡早安排寄樣測試,以免延誤出貨。 2020年1月1日起,越南開始針對LED照明產品強制實施能源效率標簽計劃。 根據越南工業貿易部(MOIT)第04/2017/QD-TTg Decision號決議,LED燈被納入越南能效法規的管制對象,只有符合最低能源效率標準并獲得能效合格申明DoC之后才能加施能效標簽,銷往越南市場,強制實施日期為2020年1月1日。 1.Decision No.04/2017/QD-TTg :符合越南能效法規的設備清單的規定; 2.Circular 36/2016/TT-BCT:根據越南國家能源效率計劃(VNEEP)的合格聲明程序和所需文件的規定; 3.Decision No.4889/QD-BCT:申請LED照明的MEPS標準的官方公告和指南。 1.TCVN 11843:2017 - LED燈泡、LED燈具和LED模塊的測試方法; 2.TCVN 11844:2017–LED照明產品能效。 注:在強制初始階段,僅針對E27和B22自鎮流LED燈泡以及G5、G13雙頭LED燈管,且最大功率為60W,標稱電壓不超過250V的LED 燈強制實施MEPS和EE DoC。其他產品(LED照明器、LED模塊等)的MEPS實施路線圖未來再由MOIT發布。也可以申請自愿能效標簽認證。 DoC程序申請文件: 1.越南能源效率合格聲明表(DoC); 2.能源效率測試報告; 3.能源標簽設計。 注意:持證人只有在完成DoC程序后才允許使用越南能效標簽。 ![]() |